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
按照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咸阳市2026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6〕11号)文件要求,下达我县生猪养殖贷款贴息项目资金13万元,现将项目实施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缓解当前生猪养殖深度亏损、持续承压形势,降低养殖主体融资成本,引导鼓励生猪养殖主体加大现代设施装备建设投入,推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现代设施畜牧业,促进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障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
二、资金补助对象及标准
资金补助对象为县内年设计出栏500头以上,并在陕西智慧动监平台规范备案,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规模生猪养殖主体。主体贷款行为需发生在陕西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且贷款明确用于生猪养殖相关环节。补贴核算期自2025年1月1日起算,截至2026年5月15日,对贴息期内提前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据实核算贴息。具体贴息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资金规模、主体产生利息规模,按照贴息利率不超过1%的标准具体确定,不得与其他贴息叠加补助。
三、资金支持环节
对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用于购买能繁母猪、仔猪、饲草料、兽药(疫苗)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以及新建、改扩建规模场的建设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各镇(街道)要做好前期摸底上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对主体的资金用途、偿还利息明细账进行再次复核,对贴息情况进行公示,原则上应在45日内将贴息资金兑付主体,涉及到人到户的贴息原则上通过“一卡通”兑付,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请各镇(街道)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进行摸排,按照附表要求进行统计上报,于8月27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杨尚斌 联系电话:37292080
附件:1.2026年武功县生猪养殖贷款贴息申报书
2.2026年武功县生猪养殖贷款贴息项目申请统计表
武功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9日
申报资料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文件。
2.《生猪养殖贷款贴息申报书》(附件1)。
3.《生猪养殖贷款贴息项目申请统计表》(附件2)。
4.养殖主体营业执照副本。
5.贷款合同、结息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6.所在县(市、区)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原件。
7.养殖主体承诺书。
8.养殖主体2025年度存出栏证明材料(养殖档案、检疫证明等均可)。
本次申报资料须于2026年8月5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附件1
2026年武功县生猪养殖贷款贴息
申报书
(封面)
机 构 名 称: (公章)
机构法定代表人: (签章)
机 构 属 地: 市 县(市、区)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及有关材料要求
一、申报书封面
1.申请机构以省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且名称需和陕西智慧动监平台备案名称一致,子公司需单独注明。
2.不需另行加印封面格式。不用贴塑纸张,需加盖公章、签章。
二、企业概况表
1.经济类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其它企业。
2.开户行填写某银行的开户情况。
三、材料装订
申报书应用A4纸打印,不能手写(签名外)。附报的复印材料应将原始材料上的印章复印清楚;申报材料一律按申报指南“企业申报材料”所列顺序胶质装订,并在书脊上部注明企业名称。
机构承诺书
我机构自愿申请生猪养殖贷款贴息,已认真阅读《陕西省生猪养殖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特承诺如下:
本申报书所提供的流动、建设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26年 月 日
一、机构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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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机构 名称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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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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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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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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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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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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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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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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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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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职务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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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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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生猪设计年出栏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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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6年5月15日存栏生猪/奶牛(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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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存栏能繁母猪(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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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出栏生猪(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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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银行贷款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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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贷款总额 (万元) |
贷款期限 |
贷款年利率(%) |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已产生利息(万元) |
贷款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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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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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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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贷款合同、结息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3.所在县(市、区)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征信报告原件。
4.机构承诺书。
5.养殖主体2025年度存出栏证明材料。
附件2
2026年武功县生猪养殖贷款贴息项目申请统计表
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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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养殖主体名称 |
财务 负责人姓名 |
手机 |
企业类型(生猪规模场) |
贷款行 |
贷款额(万元) |
贷款期限 |
贷款用途 |
贷款基准利率 |
贴息期限(日) |
申请贴息额(万元) |
贴息拨付行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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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20**/*/*) |
截止日(20**/*/*) |
贴息拨付行 |
贴息拨付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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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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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表汇总填列2025年1月1日-2026年5月15日期间养殖主体贷款及贴息情况
2.贴息期限指享受贴息的时间,申请贴息额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请认真计算享受贴息时间及申请贴息额度。
3.同一企业有多家贷款行、多笔贷款请依次填写。
4.贷款行如为两家及以上,请选择其中一家作为贴息拨付银行,并填写账号信息。
5.贷款期限请按如此方式填写:202X/X/XX-2026/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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