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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敏亮因保管不善,将其名下武房权证字第61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袁敏亮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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