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1-0937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其他 | |
| 公开日期 | 2021-10-27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老年人 生活保健 审核 审批程序 年审 制度 | ||
申请审核审批:
具有陕西省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前一年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及材料→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信息核对公示,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无误后,把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并签署意见报县(市、区)老龄部门→县(市、区)老龄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纳入高龄补贴发放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年审制度:
1、各设区市老龄部门结合当地条件建立年审制度,原则上每年一次完成对享受高龄补贴老人的资格认证。采取相互见面、入户调查、指纹认证、异地协助认证等方式进行生存认证和调查,如发现人员亡故、失踪、户口迁出等已丧失享受条件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停止发放。
2、各县(区、市)老龄办需明确告知每位申请及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年审时间及因果关系。停发老人,一旦查证健在,要补发自停发月起的高龄补贴,补发月份超过12个月的,最多补发12个月。超过70周岁申请高龄补贴的,按照初次申请时间发放补贴。
补贴标准:
全省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
70-79周岁(50元/人·月)
80-89周岁(100元/人·月)
90-99周岁(200元/人·月)
100周岁及以上(3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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