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6-0031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武卫发〔2026〕9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医院、卫生院:
为深入贯彻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8号)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优化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结合实际,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一院一特色”品牌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坚持定位、适应需求、合理布局、错位发展”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居民健康需求、人口老龄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等因素,重点加强若干临床科室建设,形成在区域范围内具有基层优势和特色的科室,便利群众就近就医,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形成“一院一特色、差异发展、优势互补”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
(一)专科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精品专科,培养一批具备医疗适宜技术的人才队伍,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特色专科。
(二)专科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结合分级诊疗推进,不断提升特色专科专病服务能力,确保特色专科专病优势明显,服务人次及诊治效果处于领先水平。
(三)专科知名度不断提升。通过实施“一院一特色”品牌培育,提升特色专科专病的影响力和认可度,形成品牌效应和精品意识,具有较强的区域辐射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培育目标。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要以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为培育重点,培养学科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重点专科优势,不断提升诊疗质量和服务能力。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区域内人口分布、疾病谱、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和自身特色优势等因素,明确各自特色专科专病的建设内容,重点围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等,优先发展儿科、妇科、中医、康复医学科、精神(心理)科、五官(口腔)科等重点科室,科室名称应当与诊疗科目相匹配。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疼痛、安宁疗护、血液透析、体重管理等专病专科服务能力和老年人群多病共防共治能力。
(二)落实培育责任。县医疗健康总院要切实发挥技术优势,依托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等,制定培育方案,健全培育、轮训、对口帮扶等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培养基层医药护技骨干人才,提高基层特色科室临床适宜技术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明确方向路径。各医院、卫生院要从特色专科专病的基础条件、科室管理、医疗技术、医疗人才、医疗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医护技团队年龄、职称、学历等结构合理。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5〕18号)文件精神,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退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要执业地点提供服务。
(四)提升综合实力。建立健全特色科室管理规章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疾病诊疗规范、技术操作和服务规程等。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医学人文素养培育,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
(五)建立合作关系。主动对接在相关领域有特色、高水平的医院,合作建设特色专科专病,通过邀请专家团队开展教学查房、专科门诊、会诊、疑难病例讨论、远程讲座等,带动相关科室快速提升医疗诊治服务水平,提高特色专科专病的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与上级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科室建设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三、保障措施
(一)县卫健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医政医改、中医、预防控制科等业务科室及县医疗健康总院、分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一院一特色”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政医医改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县卫健局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各医院、卫生院是培育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局相关科室按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及时报道建设进展和成效,营造有利于特色专科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各医院、卫生院于2月10日前将“一院一特色”品牌培育方案以正式文件和基本信息表纸质版、电子版报局医政医改科。
附:“一院一特色”品牌培育特色科室基本信息表
武功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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