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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 2026-03-27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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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10160231439/2026-00315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武卫发〔2026〕38号 发布机构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各医院、卫生院,各民营医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县卫健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有效措施贯彻落实。

武功县卫生健康局

2026 年3月25日


武功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工作制度

为规范全县医疗机构处方管理,提升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抽样、闭环管理、奖惩挂钩原则,建立县卫健局统筹、县药事质控中心组织、医疗机构落实、药师与专家支撑的处方点评体系,实现处方质量持续改进。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

县卫健局负责制度制定、统筹部署,将处方点评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等级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基本药物制度评价。县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组建处方点评专家组(药学、临床、院感、医保、中医等),开展集中点评、数据汇总、技术指导、培训考核。

各级医疗机构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立处方点评工作组。定期开展院内处方点评,落实整改、公示、培训与奖惩。按要求报送数据与整改报告。

三、点评范围与对象

覆盖全县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等所有医疗机构。

点评内容:门急诊处方、住院医嘱、慢性病长期处方、特殊管理药品处方、中药饮片处方。

重点抽查:抗菌药物、糖皮质激素、质子泵抑制剂、重点监控药品、麻醉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大额处方、超适应症处方。

四、点评内容与判定标准

(一)规范性点评  处方前记、正文、后记完整规范;医师签名/签章合规;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用法用量、疗程准确;特殊药品按规定开具。

(二)适宜性点评  适应症相符、药物选择合理、用法用量正确、给药途径适宜、配伍禁忌与相互作用可控、特殊人群用药安全、无重复用药/过度用药。

(三)超常处方点评  无适应症用药、超剂量超疗程、违规使用重点药品、频繁超常规用药、高价药滥用等。

(四)结果分类  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超常处方)。

五、抽样与频次要求

(一)院内点评  二级医院:门诊处方抽样≥1‰且≥100 张;住院医嘱≥20 份。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处方抽样≥50 张;无药师机构由质控中心代评。抗菌药物、特殊药品、中药饮片专项点评每季度1 次。

(二)县级点评  县药事管理质控中心统一抽取全县各机构处方,集中点评、全县通报,并形成处方质量分析报告。

六、结果运用与奖惩

(一)医疗机构。合格率纳入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评优评先。连续 2 次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二)医师。超常处方≥3 次/年:警示谈话、离岗培训、考核扣分。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后果的:暂停处方权、取消评优、记入诚信档案。

(三)药师。未按规定审核/点评、隐瞒问题的,追究责任。履职到位、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激励。

七、质量控制与信息化

推进处方前置审核与智能点评系统,提升效率与准确率。

建立核心指标:处方合格率、不合理处方率、干预率、整改完成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每半年开展质控检查与业务培训。

八、督导与问责

县卫健局组织药事质控中心不定期开展检查,对不开展点评、数据造假、整改不力的机构与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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