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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4年—2025年武功县应对冬春季 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5-01-06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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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10160231439/2025-0057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各医院、卫生院,各民营医院:

为切实做好全县冬春季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根据市卫健委要求,结合实际,县卫健局制定了《2024年—2025年武功县应对冬春季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功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3日

                 2024年—2025年武功县应对冬春季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有序做好新冠、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诺如病毒、出血热等冬春季可能出现的传染病疫情,切实有效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冬春季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各方责任,毫不懈怠,慎终如始,做好应对冬春季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围绕今冬明春各类易发高发传染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将医疗救治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制定医疗救治措施,切实提高全县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水平,确保在传染病疫情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和病死率。

三、组织体系

(一)指挥协调机构

县卫健局成立冬春季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专班,下设医疗救治工作组。

职责:承担对全县范围内呼吸及其他各类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调度全县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调配医疗救治资源组织实施医疗救治;负责医疗救治专家的联系和协调;组织急危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对各医疗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县级技术指导机构

成立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以呼吸、传染、重症、检验、影像、院感、心理、护理、中医等学科为主,共20人。

职责:专家组负责对各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根据传染病患者救治需要,县级专家组不定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专项培训,参与疑难复杂病例会诊,实现全县传染病医疗救治规范化、同质化。做好与市级专家组的联系对接。

(三)专业医疗救治机构

1、传染病救治医疗机构

职责:对就诊人员初筛,合理引导就医,及时发现传染病风险,有效利用医疗资源,对轻症患者及早采取必要措施,减少重症发生。

设置范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蓝天医院、西附医院。

2、传染病救治定点医院

职责:坚持平急结合,制定完善医院传染病救治应急预案,加强院内医疗资源统筹调配,做好全县范围内传染病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做好急诊、呼吸、传染、儿科等重点科室门诊、住院床位扩容增援准备。预留充足重症床位,开展重症救治医务人员培训,提升重症救治能力。

设置范围: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定点医院,负责全县传染病患者的救治和危重患者的会诊、转诊;蓝天医院为县级定点医院后备医院,当县人民医院床位使用率达90%时,启动后备医院。

四、工作流程

(一)患者发现

充分发挥发热门诊的“预警”和“前哨”功能,接诊医生严格按照首诊负责制,仔细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危重症病例及时转入定点医院做进一步诊查。

(二)患者治疗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医疗力量调配和医疗设备配备,对传染病患者“应治尽治”。落实“四早”的要求,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病例早期识别、早期诊治,重点做好一老一小、孕产妇、有慢性基础疾病患者等人群的诊疗工作,及早采取必要措施,减少重症发生。全力做好重症患者的救治,在市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指导下,按照国家最新诊疗规范、指南、诊治流程要求,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确保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三)患者转诊

发现危重病例后,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在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后,转诊至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要做好重症患者转诊衔接工作,建立明确的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确定专岗专人与市级专家组做好转诊衔接,不得延误。

(四)患者出院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传染病诊疗规范等相关规定,做好出院患者健康监测、康复治疗和心理辅导,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五、保障措施

(一)组建专家组

我县参照市级专家组组建模式,已成立县级专家组,对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指导、培训及会诊,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协助转诊。

(二)持续开展业务培训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院医务人员冬春季传染病救治知识培训及演练,通过网络直播、线上APP、线下等培训方式,围绕传染病例发现、报告、规范化诊疗、院感防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等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认识,为开展病例筛查和救治打好基础;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登记与报告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严格病区管理、个人防护、医废处置等。

(三)落实人力和物资储备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储备相应的人力、药品、物资,确保台账清晰,使用规范。储备任务包括:

1、救治技术人力:呼吸、传染、重症三个科室的主治以上医师和护士,对于力量不足的医疗机构,及时予以补充和强化。

2、床位:呼吸、传染、重症三个科室现有床位。

3、设备和试剂:影像诊断设备、实验室检测能力、呼吸机装备。

4、药品:根据传染病特点,做好常规药品储备,确保足量供应。

5、车辆:各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现有救护车数量。

6、防护物资:需长期储备的防护物资,包括口罩、防护服、面屏、防护帽、手套等。

(四)组建县级应急医疗队

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县人民医院、蓝天医院适时组建一支具备呼吸、传染、重症、影像、检验和护理等专业人员,素质过硬的医疗救治队伍,平时做好知识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一旦发生本土疫情启动应急状态,立即集结到位、进入闭环管理,确保有序、从容应对突发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工作。

(五)完善信息报送共享机制

县疾控中心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报送,确保市县及时掌握全县范围内传染病病例数据。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坚持医疗救治工作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统筹安排部署传染病救治和日常诊疗工作,确保各项医疗救治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明确工作制度。一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应对冬春季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措施;二是定点医疗机构加强院内资源调度,进入传染病高发期后,建立完善院内巡诊机制,对本机构床位使用情况、重症患者收治情况、医务人员配置情况及医疗物资使用情况进行院级调度,在本机构床位使用率超过85%时,启用可转化床位,制定本机构重患者转入、转出重症病房的标准,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三是成立本机构传染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各科室做好合并传染病患者救治,保障诊疗工作科学规范。

(三)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人员、设备、药品、物资等储备,扎实稳妥做好传染病医疗救治各项工作。二是县级专家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积极开展技术指导、线下或线上会诊,要严格保密纪律,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发布相关工作信息。三是专家组成员所在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支持专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为专家提供便利条件,保证随时参与医疗救治工作。

附件:传染病重症及危重症患者转诊方案


附件:

                           传染病重症及危重症患者转诊方案

一、转诊标准

按国家各类传染病诊疗规范、方案,经省级或市级临床专家组会诊评估后,决定患者是否转诊。需要转院的患者由转出方派医护人员送至指定医院。建议按照国家指南标准,在重症早期转诊。由于危重症患者转诊途中风险较大,可根据情况,充分评估后再做决定。

二、转运前患者准备

1、患者佩戴外科口罩(病情允许时);

2、准备身份证、个人生活用品等;

3、必须留直系家属联系方式;

4、患者在当地病历摘要、实验室检查、胸部CT(手机拍照或录像)及用药方案;

5、如遇儿童患者,需监护人陪同。

三、人员防护

按照传染病级别对应防护标准。

四、人员配备

1、市级临床专家评估病情后,须与救护车保持联络,如途中遇突发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处理;

2、应选派中级职称以上重症医学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感染科、急诊科、儿科等有经验的医生和护理骨干,最好能熟练掌握气管插管技术;

3、转诊前应根据气管插管预案做好人员分工,职责明确,避免抢救过程程序混乱,确保患者途中生命安全。

五、车辆准备

车上应配备急救药品箱(10%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肾上腺素注射液及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等)、成人和儿童简易呼吸器、车载呼吸机(最好兼备无创和有创呼吸功能)、心电监护仪、输液泵、指脉氧、氧气装备、气管插管箱(气管插管不同型号各两支)、除颤仪、担架等物品。若有儿童患者,需准备儿童相关抢救药品及物品。

六、物资准备

医用防护服、隔离衣、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帽子、防护面屏、防水靴套、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快速手消液、消毒湿巾、消毒液喷雾器、吸痰管等。

七、病情评估

1、转运前需评估患者意识及生命体征,复查血常规、血气分析、胸部CT等;

2、可步行至转运车的患者,需在转运前测血压。需担架抬需在上车前后各测一次血压;

3、重症患者需要无创和有创通气的转运前应调试呼吸机,评估后再确定是否转运;

4、转运过程中需严密观察患者主诉、意识及生命体征变化情况。

八、知情同意

评估病情后,经省级或市级专家和患者所在科室负责人共同在转诊会诊单上签字,并经患者本人或家属签知情同意后,启动转诊程序。

九、转诊流程

由所在医院医务部门报告属地卫健行政部门医疗救治工作组,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救治工作组报市卫生健康委冬春季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工作专班医疗救治工作组,市卫生健康委医疗救治工作组组织市级专家组研判指定市级定点医院,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急救中心或定点医院派出专用救护车,将危重症患者转至相应市级定点医院进行救治。转诊过程中,应当对传染病患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由转出所在单位派出1名医生和1名护士负责转诊。病情特殊的按程序转至省级定点医院救治。

十、接诊准备

转诊前需和接诊医院取得联系。接诊医院应做好接诊患者的医疗救治准备及防护,随时保持联络。

十一、交接方式

转运及接收双方医护人员在救护车前口头及书面交接,并签署《危重患者交接记录单》。

十二、突发情况处置

1、由交警协助确保路途畅通,若遇交通不畅等突发事件延误转运,应及时与当地政府及交管部门沟通、解决;

2、患者如遇突发病情加重,由市级或省级专家指导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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