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定全县水资源、防洪、水土保持、城乡供水等水利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水利规划,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工作。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拟订全县和跨镇(办)水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计划,并监督实施;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和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对水资源和防洪精行论证,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用水计划审批和水资源管理工作。
(三)编制城乡供水规划,负责全县城乡供水和自备井水源井关闭工作;负责城乡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营;指导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营。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监督河道、水库及地下水的水位、水温、水质、水量;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加大水资源合理利用,制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节约用水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和监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政、水保执法;协调和处理地区、流域及部门之间的水事纠纷。
(六)组织编制中小型和跨地区水利项目建设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建设并对在建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河道、堤防、护堤地、水库、湖泊、水电站、渭河生态区及河长制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灌溉区管理及联网调度工作,指导乡镇灌区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营业性和非营业性矿泉水、地热水的开采管理工作及开采限量的核准。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
(十)负责水利科技与教育工作。组织水利科技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对外水利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县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督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机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水利部门的国有资产和水利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对水费和水电价格进行管理。
(十三)负责委托各镇办(社区)事项的监督指导及镇办(社区)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十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点:武功县人民西路屈家村口
电话:02937292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