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310160231439/2023-006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武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2日至8月4日,对武功县污水处理厂第二电源10kV配电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武功县污水处理厂第二电源10kV配电工程地点位于武功县普集镇,起自城南35kV变电站,止于武功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内容为新建总长5.05km 的10kV单回路线路架设和地埋电缆的送线路工程。项目资金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于县级配套。2020年10月1日开工建设,2020年11月14日竣工,2021年4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武功县污水处理厂第二电源10kV配电工程已于2021年4月20日验收合格。截至2022年6月底226,996.08元未支付。
(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待摊费用
1.武功县污水处理厂第二电源10kV配电工程监理费38,723.95元,截至2022年6月底未支付8,723.95元。
2.武功县污水处理厂第二电源10kV配电工程设计费120,000元,截至2022年6月底未支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待摊费用的问题,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合同约定尽快支付剩余226,996.08元工程款、8,723.95元监理费及120,000元设计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筹措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各项待摊费用,确保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积极申请资金,财政资金到位后已逐步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待摊费用,审计发现问题已于2023年3月全部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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