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5-0059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武市场字〔2025〕47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5-04-29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县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按照《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的通知》(咸市监发〔2025〕94号)要求,县市场局决定从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县“八场硬仗”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深入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中存在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心关切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支持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成长壮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此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殡葬、光伏、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公用事业、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一)限制企业自主迁移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制发文件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将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等保持在本地,或者要求企业在迁出时全额或者部分返还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以歧视性资格条件等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的行为等。
(二)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指定或者要求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特定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的行为;对外地商品服务设定歧视性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阻碍、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对外地商品服务设置歧视性补贴政策或者收费标准的行为;要求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或者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本地企业之间相互采购的行为等。
(三)妨碍企业公平参与异地经营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标采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设置不合理的名录库、资格库,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妨碍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等。
(四)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突出问题。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外地企业市场进入隐性限制的行为;借助地方标准等变相阻碍外地企业、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通过与特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行为等。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5年4月)。各相关单位要通过主动排查、举报、信访、新闻媒体报道等途径,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现并认真梳理违法行为线索,并于5月7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的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附件1)报送至电子邮箱:314522370@qq.com.
(二)调查处理阶段(2025年5月—11月月)。各相关单位负责收集行政垄断案件线索(附件2)及时上报县市场局,县市场局上报市局,得到省局授权后开展前期调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5年12月)。县市场局将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梳理整治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工作报告上报市局,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依据省局授权,加强案件查办,提升执法效能。县市场局加强对各成员单位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及时指导案件线索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负责针对4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摸排本地涉嫌违法行为线索,上报市局线索不得少于1条。
(二)用好社会监督。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执法行动公告,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等,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明确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线索接收和上报,及时跟踪关注人民群众关切和市场主体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提升垄断线索核查效率。
(三)做好宣传倡导。各相关单位加强对专项行动全过程宣传和舆论引导。适时公布垄断典型案件,做好宣传解读,加强以案释法,充分释放重大典型案件规范示范效应。
(四)形成长效机制。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将事前的公平竞争审查和事后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预防和制止行政性垄断的有效闭环。不断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从源头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发生。
联系人:何雄波 联系电话:029-37291699
邮 箱:314522370@qq.com
附件:1.联络人名单
2.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统计表
武功县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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