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6-00063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武功县小李平价干菜商行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营企业名称:武功县小李平价干菜商行;
产品名称:麻花;
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
购进日期:2025年11月09日。
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
武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向武功县小李平价干菜商行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该店共购进麻花15捆,已全部销售完。我局于2025年12月18日立案,2026年1月14日结案。该店经营的不合格食品麻花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置,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及食品安全隐患,未造成不良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参考《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修订)》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进行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大写:壹佰伍拾元整);
3、罚款人民币: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
武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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