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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解读

时间: 2024-10-16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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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10160231439/2024-0135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武功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就是养殖场自愿申请、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补贴的一种新型防疫模式简单来说就是“养殖场户自己买疫苗,自己打疫苗,然后政府来补贴”。

一、“先打后补”实施标准和条件

1、规模标准。生猪存栏300头或年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或年出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或年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存栏5000只或年出栏1万只以上鸭、鹅、鹌鹑、鸽参照鸡标准执行。

2、补助畜种及病种。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猪O型口蹄疫,牛羊O型、A型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

3、补助标准蛋鸡和种鸡不超过0.25元/只;蛋鸭(鹅)和种鸭(鹅)不超过0.63元/只;肉禽不超过0.13元/只;种猪(种公猪、种母猪)不超过2.2元/头;育肥猪不超过1.65元/头;奶牛不超过6元/头;肉牛不超过2.2元/头;奶山羊及肉羊不超过1.5元/只;

4、具备条件

1从合法正规渠道购买国家批准的强制免疫疫苗并按要求贮藏和使用,且疫苗病种(亚型)适用畜禽范围与申请补助的畜禽一致。

2)补助周期内,养殖场户内畜禽应免尽免,抗体合格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履行建立免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申报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报告等法定责任义务,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监督管理,且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4)如实、规范填报养殖场基本情况、强制免疫疫苗购置和免疫接种等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完成备案、补助申请等。

二、“先打后补”补助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于当年2月底前通过“陕西智慧动监”中“先打后补”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申请表》未按时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强制免疫疫苗补助

2、审查核验。镇办畜牧兽医站接到申请后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及时告知养殖场(户)按规定自行开展强制免疫。存疑的现场核实,审核工作每年4月15日前完成。

3、信息录入。参加“先打后补”养殖场自行购买疫苗,并将购买发票、付款凭证等信息上传系统,免疫完成后,48小时内通过陕西智慧动监”录入养殖种类、存栏数量、免疫日龄、免疫数量、牲畜耳标佩戴、疫苗使用量等信息

养殖场(户)按照《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方案》要求,进行免疫抗体检测,补助金额1万元以上的,上下半年各提交一次免疫抗体检测报告,两次检测时间间隔不低于4个月,补助金额1万元以下的,上半年或下半年提交一次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上传信息管理系统

4、补助申请。实施“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于当年10月底前,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经费补助申请表,同时上传相关凭证,申请资金补贴。未按规定时间录入免疫信息的,不得补录。补助期限为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5、补助审核。镇办畜牧兽医站对养殖场(户)申报补助的畜禽数量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提交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必要时现场审核,核算补贴数量。

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核通过:1)抽检免疫抗体不合格,补免后检测抗体仍不合格的2)不配合免疫抗体检测采样和监督检查工作的3)购置、使用非法疫苗的4)未在“陕西智慧动监”平台完成养殖场基础信息和免疫等信息填报,以及疫苗采购发票、免疫抗体检测报等证明材料不真实的5)违规调运畜禽的;(6)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的;(7)奶山羊不按规定开展布病净化;(9)其他不符合“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规定的。

6、资金拨付

县农业农村按规定程序对补助资金申报和审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会同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养殖场(户)。


武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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