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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武功县出租汽车运价的通知

时间: 2024-07-16 15:17:00
来源: 武功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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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10160231439/2024-01037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武发改〔2024〕127号 发布机构 武功县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武功县玉祥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城区出租车运价结构,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促进出租车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我县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价格标准

(一)白天计费(6:0022:00):起步价3公里(含3公里)5超出3公里以外,运价1.50/公里

(二)夜间计费(22:00至次日6:00):起步价3公里(含3公里)6元;超出3公里以外,运价1.80/公里

(三)空贴计费:7公里开始计空贴费(不含7公里),空贴费为公里运价的50%往返乘车的,不得收取空贴费

(四)等时计费:乘客要求停车等候的,5分钟内(含5分钟)不收费,超过5分钟后每5分钟折1公里计费,不满5分钟按5分钟计费。

(五)低速计费:乘客要求低速行驶的(车速≤12公里)5分钟内(含5分钟)不收费,超过5分钟后每5分钟折1公里计费,不满5分钟按5分钟计费。

(六)乘客要求行驶特殊路段(收费公路、收费桥梁、收费停车点)所产生的费用由乘客承担。

(七)等时计费和低速计费不得重复计费。

二、计费方式

计价器每0.1公里跳表一次。费用结算保留至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行业主管部门、出租车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运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市民的理解支持;督促出租汽车行业全面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增强市民对出租车服务的满意度

(二)依法依规经营。督促出租车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运价政策,在车辆规定位置张贴明码标价签;出租车经营企业做好计价器校验核准和运价标准调整工作,按规定出具发票。

(三)严格行业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处理乘客投诉,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对不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违反规定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武功县物价局关于武功县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批复》(武政价发200119号)同时废止。

             武功县发展和改革局            武功县交通运输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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