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310160231439/2024-0059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武发改〔2024〕56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县玉祥天然气公司、中燃能源公司、加气站:
为做好天然气价格政策衔接,保障燃气企业正常稳定运行和用户用气需求,结合我县2024-2025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签订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城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自4月1日起,暂按《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武发改〔2023〕163号)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服务设施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2.20元/m³;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3.04元/m³;
3.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3.94元/m³。
二、相关要求
各燃气企业、加气站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三、有关要求
执行本通知与实际采购成本发生的偏差,结转至后期价格联动中予以疏导。
武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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