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5-0017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强四美”现代化新武功建设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建设兴平武功礼泉黄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陕政函〔2023〕5号)文件,《中共咸阳市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市共建大西安加快推进创新区域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咸发〔2012〕5号)文件,《武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武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经县政府2025年2月13日,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县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县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原30元/平方米调整为100元/平方米。对不便于核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按工程总造价的5%计征。
本次调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主要用于高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新的征收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武功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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