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6-006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武政办机字〔2026〕2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我县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基层治理实际,牢固树立“以孩子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夯实我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基础,确保学生安全。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武功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专班由分管教育、公安工作副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办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基层调研督导、政策宣传解读、数据统计汇总、台账规范管理、事项督办落实等具体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需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抓实会议机制。工作会议由专班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主要研判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治理整体形势,协调解决跨部门重难点问题,审议联合出台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工作举措等。根据需要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部门负责同志参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遇有重大事项,成员单位可随时提请召开。
(二)深化调研督导。调研指导工作应坚持重心下移、直面基层、直击问题,把调研指导贯穿工作全过程,靶向破解治理堵点、难点、痛点。通过两种形式开展:一是联合调研指导。由专班办公室牵头,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全面掌握各部门整体工作部署、制度运行情况,挖掘典型经验,通过现场会商、业务交流等方式,帮助各部门梳理短板、补齐弱项、推广典型做法;二是专项调研指导。针对县域内网吧、台球厅、游戏厅、KTV等重点领域及场所开展综合整治,对涉校涉生风险进行研判,对违法犯罪行为提交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
(三)发挥评估效能。由县教育局牵头建立法治副校长履职工作评估机制、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工作评估机制;县公安局牵头建立公安矫治教育工作评估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评估,检验成效、发现问题并靶向整改。评估结果报告县委、县政府。
(四)注重工作简报。专班办公室牵头抓好信息采编报送工作,重点收录工作动态、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工作中收集的基层一线和社会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定期梳理汇总,形成工作简报,根据需要报市专班。
(五)规范案件会商。由专班办公室牵头,会同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教育、妇联等部门,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会商机制。聚焦案件诱因分析、法律条文适用、处置流程规范、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疏导、跟踪帮扶等关键环节开展联合会商。会商成果要及时转化为针对性指导意见,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工作经验。
(六)紧盯舆情研判。专班办公室会同网信、公安、教育等部门建立涉未成年人网络舆情常态化监测研判机制,动态追踪涉未成年人案事件、热点话题、网络动向,定期梳理舆情清单、风险清单并形成分析报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提醒。对热点敏感事件,第一时间参与化解、精准引导,确保反应迅速、引导有力。
(七)畅通信息共享。专班办公室运用好“金盾护苗”系统平台,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类型未成年人全量录入平台,及时预警未成年人异常行为、跨区流窜、异常聚集等,实现资源全网调用、任务精准推送、矫治动态可视,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信息支持。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协作配合,全力抓好专班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积极拓展社会支持渠道,严格执行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性和实效性。在严格遵守未成年人隐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围绕“党委政府强力抓、社会协同共守护、精准帮扶显温情、未成年人受警示、受助家庭见曙光”等主题,开展未成年人“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眼中有光、心中有爱”正能量的宣传报道,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承担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专班备案,不再另行发文。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工作专班不刻制印章,由县公安局代章,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附件
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马 烨 副县长
李亚鑫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组 长:马鹏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金小平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战伟 县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成员单位:袁明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少荣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朝阳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刘 斌 县网信办主任
华创军 县民政局副局长
董勇谋 县司法局副局长
段文博 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 磊 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敏军 团县委副书记
张转转 县妇联副主席
朱夏维 县关工委办二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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