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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武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 2026-05-26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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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310160231439/2026-00654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武政办机字〔2026〕1号 发布机构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武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以及常任委员、专家委员组成。主任由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任委员17名,由县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专家委员3名,由相关专家、学者和律师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由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全县行政复议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共性问题;任命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聘请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为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其他由行政复议委员会承担的职责。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行政复议委员会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为行政复议委员会起草工作文件,组织承办行政复议委员会各类会议,沟通联系相关部门单位和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落实行政复议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工作机制

行政复议委员会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案件咨询会议。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审议行政复议年度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要改革任务等。专题会议由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可邀请有关专家委员出席,研究行政复议专项工作。案件咨询会议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召集相关专家委员参加,可邀请案件涉及领域的常任委员出席,为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四、有关要求

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常任委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然接任,报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经行政复议委员会全体会议同意,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常任委员。专家委员的选聘、解聘、续聘工作,由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5日

附件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李亚鑫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成赴朝    县司法局局长

常任委员:张东昌    县发改局副局长

金小平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孙  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董康谋    县财政局副局长

何  智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段  波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战伟    县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张党卫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张志明    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邓壹鸿    县水利局副局长

卓文超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董  锐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郭永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计国    县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

董勇谋    县司法局副局长

专家委员:刘小明    陕西秦隆律师事务所

李玄博    武功县五功律师事务所主任

          赵  磊    陕西京凡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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