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6-0064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武政办发〔2026〕4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武功县推进国有“三资”盘活总体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为有效推进全县国有资源、资产、资金(以下称国有“三资”)盘活,坚持管好资产与用好资产相结合,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有效激活资源资产资金价值,根据《咸阳市推进国有“三资”盘活总体工作方案》(咸政办发﹝2026﹞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统筹资源与资产、化债与“三保”、发展与安全,全面清查国有“三资”家底,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类施策,通过金融工具和市场化手段最大限度释放国有“三资”效能,推动财政实现可持续增收,助力武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盘活三类国有资产和国有资金。聚焦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实物、股权、债权等三类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金,综合运用市场化、证券化方式盘活。
1.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按照《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聚焦闲置低效房屋、土地和设施设备,通过整合、调剂、出租、转让等方式推动高效利用。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武功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和超标准办公用房清查力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闲置低效运转、超标准配置办公家具和大型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调剂利用。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体育等行业资产,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施策加以盘活。(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武功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企业国有资产盘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围绕企业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特许经营权、采矿权、探矿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等。结合前期摸底清查情况,持续推进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剥离和低效、无效资产处置,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充分利用产权交易平台、线上线下推介等渠道发布闲置资产信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充分运用改造转型、创新运营、业态升级等方式,以市场化手段推动国有商业设施、老旧厂区、工业遗产转型为产业园区、文创空间、商业载体等,实现价值重生。支持国有企业运用增发、配股、发行债券、未来收益权变现等融资手段,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提升产业整合能力;按照“一企一方案”、“一资一计划”的原则,通过进场交易、承包租赁、协议转让、资产置换、股权划转等方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重塑资产价值。要进一步强化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功能,设立专业化资产盘活平台与基金,打通“资产—资金—产业方”链条。(各县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牵头,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委办(金融办)、县文化旅游局、县城投公司、县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盘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精神,加强特许经营权与未来收益权管理,聚焦交通、能源、水利、保障性住房、公共停车位、城市管网等市政设施,水电气热、仓储物流、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孵化基地)等重点领域,持续做好底层资产梳理,用好基础设施REITs、ABS常态化发行政策,推动更多项目上市发行。积极开展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运用ABS等融资工具推动国有商场等商业不动产上市发行。结合城市更新等场景,综合运用特许经营、证券化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资产盘活。(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工信局、县委办(金融办)、县城投公司、县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统筹闲置低效国有资金盘活。全面清查各类存量资金,建立结余资金收回统筹机制。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县财政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委办(金融办)、县城投公司、县高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盘活六类国有资源。县级各部门重点做好本区域、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三资”盘活基础上,聚焦矿产、林业、水利、土地、数据、文化旅游等六类国有资源,科学开展“确认、确权、确值”,推进国有资源资产化。
1.加大矿产资源出让力度。充分挖掘可开发利用的地热、煤炭、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加大矿业权市场化竞争性出让力度,拓展出让区块来源,吸引社会资本组建联合体,对中小矿权进行整合,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支持搭建区域性矿产资源供应链与交易平台,强力推动矿产品就地深加工,延伸高端能化、新型建材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统筹林业资源经营管理。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构建林地、林木及生态服务价值核算体系,开展国有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试点。推广“林业标准地”模式,逐步实施“林业碳票”制度,鼓励运用林权入股、委托管理等流转模式,结合“林下资源、生态开发、森林景观”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依托县域内林资源,打造“旅游+康养+研学”等产业,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路径。(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水资源存量再配置。建立健全水利“三资”信息台账,通过无偿回收、有偿回购等方式,探索水域经营权出让、“取水贷”、资产证券化(AB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设施建设与运营,推动水资源的多元融合利用,与农业、生态、文旅、康养等产业相结合,整合盘活水资源。(县水利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土地资源清查处置。健全“增存挂钩”机制,综合运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加快县级国有储备土地盘活力度,开展闲置土地清查、清理和确权登记,针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实行“一地一策”,通过规划调整、合作开发、土地置换、收回收购等方式分类处置。鼓励荒山、滩涂等未利用土地保障可再生资源、特色农林、生态旅游等项目用地,开展风光资源转化为资产试点,谋划和实施一批风光发电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公共数据资源资产化。按照“聚、通、用、管”要求,开展公共数据资源编目、统计调查工作,构建“统一授权+特许开发”运营机制,培育数据应用市场主体,打造示范场景。推动国有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探索通过质押、作价入股等方式盘活数据资源。(县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创新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模式。深度挖掘武功人文历史、文化遗址等资产、资源,将“武功”城市品牌、历史人物故事、文物元素等,通过授权、合作开发等,用于文创产品、动漫游戏、影视作品等,创新运营实现无形资产的价值变现,将分散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设计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文旅+”产业集群。联合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动文旅资源收益权市场化、资产化、证券化。(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各牵头部门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全域国有“三资”摸底清查,重点摸清数量、规模、权属、价值等信息,建立全量资产清单。
(二)深度挖潜,精准施策。根据资产特点,挖掘筛选可盘活资源资产,科学选择调剂共享、拍卖、转让、出租、委托运营、特许经营、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债权融资等方式,运用REITs、ABS等金融工具,“一案一策”提出盘活方式和实施路径,分级分类建立盘活台账。
(三)确权确值,夯实基础。各牵头部门对纳入盘活台账的资产项目,逐项确认、确权、确值,并针对性完善规划、用地、产权登记、土地分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价值核算等相关手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夯实资产盘活基础。
(四)金融联动,专业赋能。要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一对一”结对包抓机制,金融机构全程参与相关领域资产盘活,牵头联合第三方,协同开展尽调,量身定制“一案一策”方案,全程护航,打通“资产确权—价值评估—产品设计—市场发行—资本循环”全链路。
(五)总结经验,全面实施。系统总结试点地区成功经验、有效模式和问题解法,积极推广我县在资产盘活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能见实效的工作范式,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开。国有“三资”盘活收益优先用于化解地方债务及“三保”等刚性支出。
(六)动态跟踪,巩固提升。各牵头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国有“三资”盘活,特别是主动与上级部门联系,加强对本领域工作的指导,及时、全面跟踪资产盘活进度,动态更新台账信息,总结经验,纠偏正向,巩固成果,推动改革成效最大化。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专班推进机制。成立由县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级国有“三资”盘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县国有“三资”盘活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县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参照成立各自工作专班,负责各领域国有“三资”盘活的指导、推进、调度、评估等工作。(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数据服务中心、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委办(金融办)、县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遗留问题解决机制。建立发改、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国资监管、机关事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税务、人防、消防等跨部门和单位协调机制,集中解决资源资产权属不清、证照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开辟不动产登记办理绿色通道。(县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防办、县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挥优势参与资产盘活。对成效突出的部门和国有企业,在政策方面予以支持倾斜;对工作不力的,适情通过通报、约谈、问责等加大督促力度。(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委办(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财政政策支持,积极引导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协同发力,提供多维度、全周期、综合性的融资支持,综合运用多样化金融工具,促进金融资源更加精准直达和高效配置。(县财政局、县委办(金融办)、县城投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专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联合中介机构,提供全链条服务,形成专业化、体系化服务保障格局。国有资产交易应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接受社会监督。产权交易机构要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推动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委办(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县国有“三资”盘活工作由县政府负总责,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领域资产盘活实施方案,定期调度、跟踪问效。坚持依法依规,坚守底线,严控风险,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坚决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不虚增财政收入、不流失国有资产”三条底线。
附件:武功县国有“三资”盘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附 件
武功县国有“三资”盘活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为规范我县国有“三资”盘活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决定成立武功县国有“三资”盘活工作专班,现将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组 长:韩 佩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代县长
副 组 长:罗 曦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马 斌 县财政局局长
郭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许党松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军委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波林 县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胡 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史雪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亚团 县水利局局长
薛建纲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吕 敏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桂学辉 县审计局局长
刘 亮 县委办(金融办)副主任
徐文静 县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王 刚 重点镇开发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宇飞 城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级工作专班国有“三资”盘活决策部署,研究拟定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年度重点任务、配套政策措施,审定相关重大事项等;
(二)建立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重大事项,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任务;
(三)聚焦工作中出现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政策评估,研究解决方案;
(四)强化督查督导,定期对各部门工作进展、成效进行调度、评估、检查,汇总全县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建议,形成工作专报,按程序上报县政府工作专班,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级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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