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6-0026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武政办函〔2026〕4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国有“三资”摸底清查工作的通知》(咸财企资〔2026〕1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国有资源、资产、资金(简称国有“三资”)管理工作,进一步做优增量、盘活存量,有效释放国有“三资”效能,全面夯实我县国有“三资”家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范围
坚持“全领域、全口径、全覆盖”,将矿产、林业、水利、土地、能源、文化旅游等国有资源,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实物、股权、债权等国有资产以及国有存量资金全部纳入清查范围,原则上以2025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重点摸清全县国有“三资”数量、规模、分布、权属、价值和状态。
二、工作机制
本次摸底清查工作,相关部门依据其管理职能履行牵头责任。
(一)成立武功县国有“三资”摸底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财政局,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摸底全县清查工作的整体筹划、安排实施、调度督导、分步推动、汇总分析和及时报告等工作。(二)县级各领域牵头部门按照市上相关部门(市上各领域清查方案)部署,负责组织本领域全县国有“三资”摸底清查工作。其中: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全县国有矿产、土地、国有林业等国有资源清查和数据汇总;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县林业资源清查和数据汇总;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全县国有水利资源清查和数据汇总;县财政局牵头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资金清查和数据汇总;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县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资源清查和数据汇总;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全县文化、旅游资源清查和数据汇总;县数据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数据资源清查和数据汇总。各县属国有企业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所属国有企业“三资”清查和数据汇总。
三、方式方法
国有“三资”摸底清查,按照市级各领域牵头部门制定的清查方案和分领域清查统计表填报;可盘活国有“三资”,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咸阳市国有“三资”盘活台账》填报。
(一)国有自然资源。基于全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分别按照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制定的清查方案和统计表进行填报,统计数据须经上一级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国资中心)汇总。
(二)国有能源,文化旅游和数据资源。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制定的清查方案和统计表进行填报,统计数据须经上一级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国资中心)汇总。
(三)国有企业资产。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按照市国资委制定的清查方案和统计表进行填报,报县财政局(国资中心)汇总。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根据2025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有关要求,填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汇总表》。
(五)国有存量资金。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国有存量资金清查统计表》进行填报汇总。
(六)可盘活国有“三资”。在摸清各领域国有“三资”底数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具备盘活价值的国有“三资”形成分领域可盘活资产清单,填报《咸阳市国有“三资”盘活台账》,报县财政局(国资中心)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国有“三资”盘活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的务实举措,是扩大财源,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做好摸底清查是推动国有“三资”盘活的基础,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压实职责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好整体工作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发改、自然资源、水利、文旅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对本领域摸底清查数据负责。
(三)夯实工作基础。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好财务清理和资产盘点等基础工作,对现有国有“三资”台账,产权证书等资料全面整理核对,梳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数据审核,校验和复核,实事求是反映各领域国有“三资”现状及可盘活资产情况,防止错报、漏报、瞒报等情况,确保摸底清查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四)按时报送数据。本次摸底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务必精心组织,抓紧实施,按期完成任务。各部门完成数据汇总后,加盖部门公章,于1月23日前报县财政局(国资中心),清查工作如有问题及时与财政局(国资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38935338 狄光凯)
附件:武功县国有“三资”摸底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附件
武功县国有“三资”摸底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规范我县国有“三资”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决定成立武功县国有“三资”摸底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组 长:罗 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马 斌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郭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任军委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胡 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亚团 县水利局局长
薛建岗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许党松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代 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文静 县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冯 浪 普集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一龙 武功镇人民政府镇长
史明明 苏坊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创东 游凤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新房 贞元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 锋 大庄镇人民政府镇长
宋 林 长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涛 小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刚 武功镇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宇飞 城镇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段文博 县财政局副局长
狄光凯 县财政局国资中心副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部署国有“三资”清查盘点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清查盘点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指导督导各镇(街道)、部门全面推进清查盘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副局长段文博兼任,办公地点,设财政局国资中心,承担全县国有“三资”清查盘点的日常协调、进度跟踪及材料汇总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和工作落实。
工作专班成员工作岗位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文。工作专班不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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