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5-0151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武政办函〔2025〕41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农村供水管理责任体系,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构建新发展格局。确保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水农发〔2024〕18号)、市水利局《咸阳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咸水发〔2024〕268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武功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武功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陕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水农发〔2024〕18号)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水质提升“三个专项行动”。实现农村饮水工程健康良性运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夯实责任,统一监管。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夯实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好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统管主体运行管理责任,确保县域统管有力有序推进。
(二)目标引领,健全体系。以“水质水量达标、水压安全可靠、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逐步建立完善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行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县域统管效能充分发挥。
(三)因地制宜,合理发展。立足全县实际,充分考虑县域内农村供水工程实际和镇村分布、政府财力、人口规模、工程布局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县域统管模式。
(四)统管统筹,长效运行。统筹施策,健全体制机制,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不落一户一人,农户享受优质供水服务,实施主体取得合理收益,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确保供水保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高,供水工程良性长效运行。
二、农村供水现状
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60处(集中连片供水工程15处),其中:规模化供水工程5处、城市管网延伸供水工程1处、千人供水工程127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27处,解决了183个行政村37.83万人的饮水问题,集中供水率达到了全覆盖,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9%,规模化率20.87%。
在中央和省市指导帮扶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连续多年的建设投入,我县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所有村组已全面实现集中供水,农村供水的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饮水安全标准。但是,部分村组供水工程年久失修,维修养护不及时,管水员年龄结构偏大,多为兼职,专业化程度不高,严重影响了农村供水服务保障水平。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底前在全县实行“县级专管机构+镇(街道)专管机构”的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完成县域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护,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保障我市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四、县域统管实施范围、主体和模式
(一)实施范围:武功县域范围内农村供水工程,陕西水发集团武功供水公司管辖的供水工程除外。
(二)县域统管模式和统管主体:我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采取“县级专管机构+镇(街道)专管机构”的管理模式。
1.县水利局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县发改、财政、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2.在苏坊镇、游凤镇、武功镇、贞元镇、长宁镇、大庄镇、小村镇及普集街道办等八个镇(街道)分别设立镇级专管机构。在县级农村供水工程专管机构(武功县城乡供水保障中心)统一监督指导下,镇级专管机构、水利局各水厂管理单位分别负责辖区内农村单村供水工程及集中连片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各项政策执行、矛盾纠纷处理,督促供水村组水费收缴以及工程日常维护等工作。供水村组负责确定供水工程相应的管理人员,并做好水费收缴、水厂环境卫生整治、管道巡查、设备维护、安全运行等相关工作。
五、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农村供水工程“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加快推进完善县域统管运营维护、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税收优惠、跟踪调度、监督考核等运维机制。
(二)加强从水源、水厂、水质、管网到用户的全链条、各环节管理服务,统一管理维护、供水质量、运营服务等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及供水运行承担统一专业化管护。
(三)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制定或调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并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参照武功县农村供水试运行水价2.2元/m3等指导性文件,按照微利保本和一事一议原则制定水价。
(四)规模化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科学设置专业统管机构岗位职责,建设内控制度,配置搭建专业化管理运维队伍,负责对农村供水设备开展日常巡查、药剂配送、管养维护、应急维修、水质检测等专业运维工作。
(五)制定专业化运行管理标准流程,巡查维护、供水质量、用户服务、维修抢修、应急供水、安全生产等管护标准,规范标准化工序流程,依法合规经营。
(六)将绩效考核与专业运行管理、供水服务质量挂钩。强化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规范操作管理和日常水质检测,确保管理专业、运转高效、水质安全。
(七)提高农村供水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建立智慧管理服务平台。推广远传智能化水表、预付款收费,提高水费收缴率。推行用户报装、报修、缴费等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服务。
(八)实行信息发布、水质和服务公开、24小时服务等制度。
(九)各供水管理单位应做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及时进行演练,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完善问题受理、响应、回访机制,畅通渠道,高效答复处理。
(十)经费测算
1.县财政局按照农村人口每年每人3元标准安排维修养护资金,由县水利局统一管理负责县内主管网维修养护。单村供水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资金由各镇(街道)及供水村组自行筹集。
2.统管机构(县级)经费和人员工资由水利局在预算内协调解决。
3.各镇(街道)专管机构人员工资和经费由各镇(街道)在各自预算内协调解决。
4.村级管水员196人工资和正常的运维经费从单村供水工程所收取的水费中计提,运维费用0.2元/m³,管水员工资0.3元/m³。
5.县水利局管理的13处集中供水工程人员工资和运维经费:临聘人员工资2000元/月,共17人,年工资总计408000元,由集中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协调解决。
六、实施步骤
(一)2025年8月至9月编制武功县县域统管实施方案并印发。
(二)2025年10月至11月成立镇(街道)专管机构,开展县域统管人员岗前培训,分配工作岗位。
(三)2025年12月对镇(街道)专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年度考核。做好工作经验总结,巩固成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农村饮水保障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严格监督管理。县水利局负责加强对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跟踪调度,建立调度、通报等监督机制,以便及时掌握县域统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统管主体的水量水质、水费收缴、设施设备运营、管网维护、群众投诉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二)强化信用考核。将农村供水纳入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水质达标率、供水保证率等),对履职不到位、服务不及时、质量不过关、水质不达标的统管主体,限期予以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在探索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模式的同时,要加强经验总结,强化学习交流,通过村级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普及安全用水知识,营造农村供水良好的发展氛围,推动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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