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4-009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武政办发〔2024〕17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武功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武功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则............................................ 4
(一)指导思想..................................................................................... 4
(二)基本原则..................................................................................... 4
(三)编制目的..................................................................................... 4
(四)编制依据..................................................................................... 5
(五)适用范围..................................................................................... 6
二、城市概况......................................................................................... 6
(一)自然地理与水文气象................................................................ 6
(二)社会经济..................................................................................... 8
(三)洪涝风险分析............................................................................ 8
(四)洪涝防御体系............................................................................ 9
(五)重点防护对象..........................................................................10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11
(一)武功县城区防汛抗洪指挥部.................................................11
(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职责.........................................................14
(三)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职责..........15
(四)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5
(五)专业工作组及职责..................................................................16
(六)应急专业队及职责..................................................................18
(七)区域划分及责任分工.............................................................22
四、预防与预警...................................................................................25
(一)暴雨、洪涝灾害监测.............................................................26
(二)预警等级...................................................................................26
(三)预防预警准备..........................................................................27
(四)预警行动...................................................................................28
五、应急响应....................................................................................... 29
(一)总体要求................................................................................... 29
(二)应急响应等级.......................................................................... 29
(三)应急响应启动..........................................................................30
(四)处置原则...................................................................................34
(五)人员的避险转移......................................................................35
(六)应急响应结束..........................................................................36
六、应急保障.......................................................................................36
(一)通讯与信息保障......................................................................36
(二)抢险与救援保障......................................................................36
(三)供电与运输保障......................................................................37
(四)治安与医疗保障......................................................................37
(五)物资与资金保障......................................................................37
(六)社会动员保障..........................................................................38
(七)宣传、培训和演练..................................................................38
七、后期处置.......................................................................................38
(一)灾后救助...................................................................................38
(二)抢险物资补充..........................................................................39
(三)水毁工程修复..........................................................................39
(四)灾后重建................................................................................... 38
(五)保险与补偿.............................................................................. 38
(六)调查与总结.............................................................................. 39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39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39
(三)预案解释部门.......................................................................... 39
(四)预案实施时间..........................................................................40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综合防范、统筹抵御城区内涝灾害,不断提升城市系统抵御内涝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对武功县城区防汛各项设施、制度等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城市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1.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2.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4.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5.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
6.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
7.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做好武功县城区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武功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6〕第4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
5.《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汛〔2015〕2号);
6.《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人民政府令〔1995〕第23号);
7.《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一届〕第五十八号,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8.《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三届〕第三号,2018年5月3日);
9.《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2021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10.《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 754-2017);
11.《咸阳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2020年5月);
12.《武功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武政发〔2017〕5号);
13.《武功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2020年5月)。
本预案适用于武功县县城内发生暴雨、洪涝等灾害时的防御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武功县地形为西北高,东南低,海拔高程在411~603米之间,全县大略可分为三个地貌单元:一是河谷阶地区,即渭河、漆水河及其支流冲积的渭河阶地(分为一、二、三级阶地),海拔高程411~480米,总面积为185.61平方公里;二是黄土台塬区,分布在县境中北部,塬面较平坦,间有东西向条形洼地,海拔高程480~568米,面积为184.13平方公里;三是山前洪积扇前缘地区,分布于县境西北的苏坊镇蔚村塬一带,地形北高南低,海拔高程490~570米,面积为22.56平方公里。
武功县的地表水主要指引渭工程和过境河流。引渭工程干渠有3条,总干渠位于头道塬,境内渠长18.7千米,流量40立方米/秒,灌溉面积1254公顷。渭高干渠位于本县中部二道塬地区,境内渠长21千米,流量23立方米/秒,灌溉面积8118公顷。渭惠渠位于本县中部二道塬南部的二级阶地上,境内渠长20千米,流量27立方米/秒,灌溉面积7138公顷。
县境内河流均属渭河水系,主要有渭河、漆水河、漠峪河、河。
渭河:发源于甘肃省渭源县乌鼠山,境内流长19.77公里,由西向东穿越县境南界,多年平均流量136.5立方米/秒,年径流量43.06亿立方米。
漆水河:系渭河支流,源于麟游县,经乾县入境,向南流入渭河,境内流长41.5公里,流域面积135.2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4.29立方米/秒,年径流量1.31亿立方米。
漠峪河:又称漠谷河,自乾县夹道谷入武功境,行6公里至二水寺汇入漆水河,今流量无几,旱则断流。
河:漆水河支流,源于凤翔雍山平地,经岐山、扶风入境,境内流长10公里,在浒西庄汇入漆水河,多年平均流量1立方米/秒,枯水期不足0.1立方米/秒。
武功县地下水来源主要靠大气降水、灌溉渗水及地下径流补给,地下水资源广泛分布于规划区内,水资源比较丰富,水质良好,为城市供水的主要水源。
武功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半干旱气候,其特征是:年内四季分明,春季气候多变;夏季炎热,常有伏旱;秋季温和湿润,有时阴雨连绵,易造成洪涝灾害;冬季寒冷干旱,少有雨雪。多年平均气温12.9℃,七月份平均气温25.7℃,极端最高气温42℃,是关中西部的热中心。一月份平均温度-1.2℃,极端最低温度-19℃。年平均无霜期218天,最大冻土层厚度50厘米。多年平均降水量639毫米,最大年降水量979.7毫米(1958年),最小年降水量327.1毫米(1977年)。多年平均水面蒸发1068.3毫米,蒸发量大于降水量的63.8%。干旱指数1.67,气候干燥。年主导风向为西风(17.1%)、东风(11.8%),最大风力达10级,最大风速24米/秒,年平均风速1.9米/秒。境内光能资源丰富,年平均日照时数2064.23小时,年总辐射量109.6千卡/平方厘米,其中八月和十月光照最为充足。
武功县位于陕西省咸阳市西部,南隔渭河与周至相望,北与乾县接壤,西和杨陵区、扶风县毗邻,东与兴平市相连,县域面积397.8平方千米,有1个街道办和7个镇,其中有6个社区居委会,183个行政村。2021年武功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71.3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完成27.5亿元,同比增长6.4%;第二产业完成77.7亿元,同比增长9.8%;第三产业完成66.2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3974元。三次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1:45.3:38.6。全年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为104.41亿元,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60.78%。
武功县夏季高温多雨,降水多集中于七、八、九三个月,这三个月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的50%左右,且降雨强度大,一旦降雨量超过城市排水能力,将导致城市内产生积水引发洪涝灾害,相关部门需提前部署并预防可能出现的城区内涝灾害。
武功县城区易积水路段主要分布在兴庆南路、人民路西段渭惠路交会处、正阳路西关批发市场、人民路火车站广场、苏武大道贞观路交会处、中心广场北侧路段、人民路西段、后稷西路与育才西路交会处。城区内发生暴雨、洪涝灾害可能造成城市交通、电力、水利设施等被破坏,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
1.城区排水管网现状
武功县城区东至双拥路转盘,西至氮肥厂,南至西宝高速公路,北至曹店村口。武功县城区防汛体系主要依靠城区内部排水管网,城区排水管网长67673米,排水体系为雨污合流制管道。现状排水分为五个区域,由北向南、由西向东分别排入西宝中线城区段截污干管,最后沿排水主干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其中人民路西段、邰城北路、新民街排水为明沟盖板,其他路段为钢筋混凝土暗管。东涵洞、西涵洞、屈家涵洞等易积水路段设置有自动提升雨水泵站,可及时抽排小量级暴雨造成的积水。
2.城区排涝薄弱环节
武功县已建成区域管网基本覆盖,但排水管网管径较小,大多为400mm-500mm,能应对小到中雨强度的降雨,一旦遇到中到大雨及以上级别的降雨时,特别是局地、短历时、强降雨,易造成局部内涝。
1.市政公用设施和建筑工地: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
2.地下通道: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公共工程;
3.重点单位:党政机关驻地、部队驻地、学校、医院、城市商业区、重点企事业单位等;
4.城区低洼易积水区域:东涵洞、西立交涵洞、屈家涵洞、党校、自然资源局门前、火车站广场、人民路西段(县委-屈家)、汽车站十字(详见附表1)。
武功县人民政府成立武功县城区防汛抗洪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指挥全县城区防汛工作。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总指挥:张延武 县委副书记、县长
罗 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富民 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杨改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王 刚 县政府副县长
高明博 县政府副县长
贠 栋 县政府副县长
焦少飞 县政府副县长
陈正义 36师政治部主任
樊宝云 县法院院长
史盟献 县检察院检察长
指 挥: 谭国强 县政府办主任
张阿辉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朱党飞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何继党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何伟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吕 诚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马 斌 县财政局局长
谭柱国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金小平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亚团 县水利局局长
张波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魏 兴 普集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冰峰 县民政局局长
任军委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艳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侯宇轩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 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代 峰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宇文革联 县气象局局长
赵 海 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局长
李伟华 县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赵国强 县交警大队负责人
孙保卫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王 林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王 雄 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张静鹏 西安铁路局武功火车站站长
薛小强 电信分公司经理
尉 波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成员单位有:县人武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县卫健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警队、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气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普集街道办、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36师、县高新区、国网武功县供电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等。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表6,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7。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执法局,由县城管执法局局长吕诚担任办公室主任,谭柱国、黄亚团、张波林、马斌、刘冰峰、魏兴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根据城区防汛抢险工作的需要,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可设置汛情监测组、抢险救灾组、救护防疫组、后勤保障组、撤离安置组、防汛抢险督查组等应急工作组。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防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委、县政府对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
2.领导指挥全县城区防汛工作,充分发挥在城区防汛工作中的牵头作用;
3.研究拟定全县城区防汛规章制度、规程标准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4.审定全县城区防汛应急预案;
5.组织开展全县城区防汛检查,指导督促洪涝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治理;
6.负责全县城区防汛物资、装备、设施、设备等采购储备、调度配送、补充更新等管理工作;
7.及时掌握全县汛情、雨情,协调做好灾后调查评估和有关处置工作;
8.组织城区内涝灾情会商研判、应对处置、指挥调度,指导协调内涝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9.协调落实全县城区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
10.组织协调灾区群众恢复生活和发展生产,表彰奖励为防汛抢险救援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总指挥职责:对县城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定城区防汛工作应急措施;落实城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防汛责任,解决防汛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等问题;掌握汛情,及时作出部署,全权指挥,统一调度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工作,对城区防汛抢险,救灾安置组织负直接责任;负责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各类汛情通告、通知、通报、命令的发布;负责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调度,落实上级防汛指挥部命令、通知;落实防汛抢险各项措施;根据险情需要,及时协调各方面力量投入查险、防汛抢险、救灾安置工作;负责防汛抢险物资、车辆、设备的调集。
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及副总指挥开展全县城区防汛工作;贯彻落实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紧急通知及安排,履行本区域所承担的职责;负责安排所包区域各部门、各单位、门店的防汛抢险工作,组织协调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参加防汛抢险。
1.遇有紧急防汛抢险,要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和指挥下,办公室主任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2.承担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议定的事项;
3.传达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决定、命令;
4.协调各防汛救灾专业组的工作;
5.收集汇总防汛救灾各方面的情况;
6.负责协调防汛抢险中相关事宜。
1.后勤保障组
负责领导:罗 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联 络 员:许党松 联系电话:15336109890
职 责: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各抽调10人,县交通局抽调100人,县民政局抽调40人组成后勤保障组。负责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调运;督促检查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物资储备到位情况;负责防汛救灾物资和粮食、食品、日常用品的供应;负责向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提出救助并接受外援救灾物资的建议,做好后勤接待工作;完成县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县交通局负责落实防汛抢险车20辆。
2.抢险救灾组
负责领导:王富民 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36师
联 络 员:王 凯 联系电话:19829100521
集 结 地:中心广场
职 责:县公安局抽调50名干警,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各抽调10名战士,人武部先期抽调50名民兵,根据应急预案等级继续增加抽调人数,36师抽调45名官兵组成抢险救灾队伍。主要负责汛期城区重大险情的突击排险及抢险救灾工作。
3.撤离安置组
负责领导:杨改过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普集街道办
联 络 员:何继党 联系电话:18509103578
职 责:负责安置点的协调联络;负责淹没区群众撤离安置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撤离的各项准备工作,撤退时按指定路线统一行动,有秩序撤离;负责撤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撤离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
4.汛情监测组
负责领导:高明博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
联 络 员:张 烨 联系电话:13992057454
职 责:县气象局抽调2人,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抽调5人组成汛情监测组,及时发布气象预报,密切监测汛情及高崖滑坡等险情,尽快落实汛情并对汛情趋势作出判断,上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
5.救护防疫组
负责领导:高明博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
联 络 员:张 烨 联系电话:13992057454
集 结 地:县卫健局院内
职 责: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各抽调10人,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抽调3人,县医院抽调100名医护人员,县疾控中心抽调10人组成救护防疫组。组织救护车5辆。主要负责汛期城区重大险情现场抢救,医护及转送伤员,及时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及调配。负责汛后环境质量、水质、基本公共卫生监测及疫情的监控和防治工作。
6.防汛抢险督查组
负责领导:张阿辉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
联 络 员:谭伟刚 联系电话:18691019759
职 责:对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县直部门执行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和履行防汛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汛抢险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警示训诫。在紧急情况下,对违反防汛有关规定、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情节严重者,进行调查处理;完成下达的其他任务。
1.城区居民委员会和居住小区防汛抢险应急队
队 长:魏 兴 普集街道办主任
成 员:吕 康 韩 煜
联络员:韩 煜 联系电话:18691055810
职 责:组建200人的防汛抢险应急队。编制居民委员会和居住小区防汛抢险方案。负责城中村包括李大、屈家、田桂、新民东西街、道南、营上村及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小区的防汛抢险工作。做好本区域内群众危房、危墙的加固,做好沙袋、抽水泵等防汛物资的准备,及时对危漏房住所的群众进行安全撤离和转移,并妥善进行安置。
2.市政设施防汛抢险应急队
队 长:孙保卫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副队长:段 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康新鲜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宁鹏刚 张鹏岗 刘小继
联络员:张鹏岗 联系电话:13892058166
集结地:县城管执法局院内
职 责:组建120人的防汛抢险应急队。(城管执法局100人、住建局20人)主要负责城区基础设施的检查、抢修。排水管道的改道疏通。做好发电机、泥浆泵、抽水泵、沙袋等物资的准备;及时设置易积水区段的安全警示牌、警戒线,及时疏通火车站广场、煤建公司、后稷西路劳动服务公司门前、贞观路转弯处及三处下穿式立交涵洞排水,加速雨水排放。北控公司组建100人的抢险分队,配合设施排洪,负责灾后路段淤泥、垃圾清理。
3.工业企业防汛抢险应急队
队 长:郭 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副队长:李伟华 县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崔晓伟
联络员:崔晓伟 联系电话:13319102729
职 责:组建80人的防汛抢险应急队。主要负责制定城区大中小型企业及高新区的防汛抢险实施方案;负责做好企业厂房、宿舍及办公楼的加固及修缮;负责协同企业做好沙袋、抽水泵等防汛物资的准备;负责企业内部排水设施的改建疏通;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撤离和转移,并妥善进行安置。
4.治安防卫防汛抢险应急队
队 长:金小平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队长:赵国强 县交警大队负责人
成 员:韩显刚
联络员:穆金海 联系电话:13992006067
集结地:县公安局院内
职 责:组建100人的防汛抢险应急队。主要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党政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保卫警戒工作;加强对公共场所,疏散聚集地的昼夜巡逻;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实施城区车辆的疏导,对城区超警戒水位区段及三处下穿式立交实行交通管制。
5.医疗救护防汛抢险应急队
队 长:赵艳萍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王英哲 卓文超 谭尚红 朱 勇
联络员:何小刚 联系电话:15353146613
集结地:县医院院内
职 责:组建50人防汛抢险救护防疫应急队。负责落实好4所医院、5辆120救护车和就医必需的床位。做好现场医疗救护和伤员的转运工作,确保受伤人员住院治疗。
6.电力通讯防汛抢险应急队
队 长:尉 波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副队长:薛小强 电信分公司经理
柴鼎军 移动分公司经理
李 松 联通分公司经理
代党锋 广电网络分公司经理
李 伟 县铁塔分公司经理
联络员:巨伟会 联系电话:13772611587
集结地:县供电分公司院内
职 责:组建100人电力通讯防汛抢险应急队(供电分公司抽调50人,电信分公司20人,铁塔、移动、联通及广电网络分公司各抽调10人)。主要负责抢修被损坏的电力通信设备和线路,恢复正常运行。供电分公司落实发电机10个,照明设施80个;电信分公司落实移动电话10部,保障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各专业组用电和通讯畅通。
7.信息宣传防汛抢险应急队
队 长:李联国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李 智
联络员:李 智 联系电话:13689104908
职 责:负责颁发城区防汛指挥部命令、批示及规定;及时报道防汛救灾开展情况,鼓舞民心,保持社会稳定。
在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城区防汛救灾工作按照“县级领导包抓、牵头部门组织、包抓单位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为五大片区,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工作。五大片区主要防汛人员联络方式见附表8。
1.人民路东段片区(木材公司坡顶至金都宾馆):包括新民东街及以南片区,此区域属城区地势最低区域,同时也是城区排水汇流枢纽区,因受管渠承受量的限制,极容易积水成灾,是城区防汛抗洪区域中的重中之重。共有居委会1个、居住小区3个、单位5个、门店148个。
包抓领导:罗 曦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委办
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老干部局、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科协
片区指挥:高 明
联 络 员:贾向荣 联系电话:18082535189
集 结 地:火车站北广场
2.人民路西段片区(金都宾馆—西立交):包括新民西街、西闸口及西立交涵洞。此区域排水设施虽已全面改造,但地势低洼,仍容易积水成灾,是城区的重点防汛区之一。共有村委会1个,居委会1个、居住小区3个、单位24个、门店215个。
包抓领导:王 刚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
成员单位:县人大办、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机关统筹办、县文旅局、县招商局、县总工会、县机关工委、县信访局、县电信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
片区指挥:谭国强
联 络 员:豆 伟 联系电话:18891501118
集 结 地:县政府门前
3.后稷西路片区(中心广场十字—西环路):包括邰城路、育才路。此区域排水设施新建或改造,但该区汇流面积大,且挟带泥沙杂物多,又是城区防汛抗洪的转移地之一。共有村委会2个、居委会1个、居住小区3个、单位31个、门店468个。
包抓领导:杨改过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牵头部门: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医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委党校、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劳动服务局、县残联、县城管执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广电网络分公司、普集街道办、新华书店
片区指挥:金小平
联 络 员:穆金海 联系电话:13992006067
集 结 地:县公安局门前
4.渭惠路片区(含高新区):此区域排水设施虽全部为新建的,管径较大,但地势低洼,东西狭长是城区的重点防汛区之一。共有村委会1个、居委会1个、居住小区2个、单位22个、门店242个。
包抓领导:高明博 县政府副县长
李 坚 县政协副主席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交警队、县工信局、县供销联社、高新区
片区指挥:朱枰虎
联 络 员:刘改军 联系电话:13227952566
集 结 地:帝辰彩印门前
5.邰青路、后稷中东路、苏武大道片区:此区域属城区防汛抗洪面积最大的区域,排水管道为近年新建,是城区防汛抗洪的最佳转移地之一。共有村委会1个、居委会1个、居住小区5个、单位36个、门店198个。
包抓领导:焦少飞 县政府副县长
牵头部门:县交通局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烟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普集街道办、工行、农行、县信用联社、中国邮政集团武功分公司
片区指挥:侯宇轩
联 络 员:李盛敏 联系电话:18909103335
集 结 地:武功宾馆门前
6.各责任片区职责:
(1)制定符合本片区实际的防汛实施方案;
(2)负责组织实施本片区防汛抢险工作;
(3)做好本片区物资储备点的确定和准备好片区防汛应急物资(沙袋等),督促责任区域内各单位、门店做好防汛物资准备;
(4)做好包抓责任区域内危楼、危房、危墙的加固和排水管道的疏通工作;
(5)加强与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和各专业应急分队的协调衔接沟通,有效开展片区防汛救灾工作;
(6)做好区域内群众的防汛抗洪宣传教育、重大险情的上报及安全撤离;
(7)承办县城区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气象局加强灾害性天气的跟踪监测,完善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系统,提高短时临近预报精准度,准确预报降雨量级、强度。重要天气过程时,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分析,做好降水滚动预报,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预警信息。
县城管执法局加强城区道路、桥下、涵洞、地下通道、地下广场、民房低洼区等部位暴雨积水、暴雨倒灌、路灯树木损害等信息监测上报。
县气象局、县城管执法局汛期应加密暴雨、洪涝风险监测频次,采取分区域、分时段的递进式预报、渐进式预警、跟进式服务。加强雨情、水情、工情、险情信息共享。
预警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信息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转发并实施相应预警级别行动,城区内涝灾害预警启动与解除条件详见附表2。
1.蓝色预警
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1)12小时内降水量为15.0~30.0毫米;
(2)24小时内降水量为25.0~50.0毫米。
2.黄色预警
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1)12小时内降水量为30.0~70.0毫米;
(2)24小时内降水量为50.0~100.0毫米。
3.橙色预警
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1)12小时内降水量为70.0~140.0毫米;
(2)24小时内降水量为100.0~250.0毫米。
4.红色预警
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时,可发布红色预警:
(1)12小时降雨量达140毫米以上;
(2)24小时降雨量达250毫米以上。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动员,增强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应对处置意识,做好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健全防汛指挥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注重业务培训,加强预报预警。
3.工程准备。县城管执法局对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强化隐患排查整治能力,确保正常运行。
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政府和有关堤防、蓄水景观工程管理单位、市政设施、易涝位置等防汛重点部位必须储备防汛物料。
5.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建设必要的防汛通信专网,保证暴雨洪涝灾害监测预警通信和信息网络系统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6.防汛安全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责任、查工程、查预案、查物料、查队伍、查通信、查监测、查预警为主要内容的分级防汛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及时予以消除。
1.蓝色预警行动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加强对所辖区域的排水设施、下凹式立交桥、易积滞水点、旅游景区、老旧平房、低洼院落、建筑工地、人防工事等防汛重点部位、隐患部位的监测,提前布控,及时采取措施;五大责任区所有成员单位进入责任区,履行防汛职责,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组、应急专业队、普集街道办防汛责任人除按各自职责负责管辖区域的防汛任务外,随时服从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配,做好城区防汛处置工作。
2.黄色预警行动
在执行蓝色预警响应行动基础上,进入黄色预警响应状态。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做好重点地区的巡查抢险以及低洼地区、危旧房屋的险情处置与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人员疏导与管控;采取关闭旅游景区、实施交通管制等临时性措施。普集街道办根据防汛预案和上级指令,做好辖区人员撤离的各项准备、具体实施、受灾救助等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3.橙色、红色预警行动
在执行蓝色、黄色预警响应行动基础上,进入橙色、红色预警响应状态。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做好防汛抗洪排涝和群众避险安置工作,采取措施减少次生灾害。派专人对易涝区进行管控,做好灾害处置、秩序维护和灾民安置工作。普集街道办密切掌握辖区汛情发展,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防汛预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各片区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及各专业抢险队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责任区抢险救灾现场或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履行职责,亲自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急分队、各责任区、各专业组和应急工作队全部进入一线,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抢险。
1.进入汛期后,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2.城区内涝灾害发生后,由各成员单位立即报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立即将灾害情况和处置措施报至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按照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城区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由普集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紧急疏散等先期处置工作。当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赶赴现场时,属地防汛指挥机构向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移交指挥权。
按城区发生暴雨、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从重到轻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比较严重,Ⅳ级:一般严重。武功县城区内涝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解除条件详见附表3。
1.Ⅳ级响应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城区发生大雨,城区部分低洼路段、易涝区和立交桥出现积水。
(2)Ⅳ级响应行动
①根据预警信号、会商分析结果,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启动命令,或接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启动命令,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启动Ⅳ级响应;
②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各成员单位汇报相关情况,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对城区内涝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③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检查防汛设施,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④根据需要,县财政局紧急下拨城区防汛补助经费支持防汛抢险;
⑤五大责任区所有成员单位进入责任区,履行防汛职责,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向城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汛情;
⑥排水管网、泵站、水闸的管理单位做好相关设施的运行监护;
⑦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易涝地区各单位、居民做好防涝准备,转移人员物资;
⑧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县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宣传工作。
2.Ⅲ级响应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城区发生暴雨,城区低洼路段、易涝区、主要立交桥发生较为严重积水。
(2)Ⅲ级响应行动
①Ⅲ级响应行动建立在Ⅳ级响应行动基础之上;
②根据预警信号、会商分析结果,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发布的启动命令,或接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启动命令,由带班领导的副总指挥启动Ⅲ级响应;Ⅲ级响应后,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实施抽排水或抢险工作;
③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各成员单位汇报相关情况,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对城区内涝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④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
⑤五大责任区所有成员单位进入责任区,做好居民低洼院落、危房、地下建筑物、城区道路积水点的巡查工作,组织防汛抢险人员排除积水,疏导交通,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⑥群众转移由挂帅领导和各现场指挥统一指挥,各片区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指定的撤离路线有序转移。群众转移坚持由低向高、先老弱妇幼后一般人员、先人口密集区后零星分散户的原则。
3.Ⅱ级响应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城区发生大暴雨,城区道路大面积积水,城区低洼地及生活小区积水严重。
(2)Ⅱ级响应行动
①Ⅱ级响应行动建立在Ⅲ级响应行动基础之上;
②根据预警信号、会商分析结果,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的启动命令,或接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启动命令,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启动Ⅱ级响应;
③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适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作出相应工作部署;
④各成员单位应急分队、各责任区、各工作组和应急专业队全部进入一线,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采取抢、撤结合的方针,组织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组织强化查险和防守措施,及时控制险情;
⑤若发生城区道路大面积积水,城区低洼地及生活小区严重积水,要迅速组织排水,封闭积水点位并配合疏导交通,确保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⑥做好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依法从严惩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⑦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根据需要,协调解放军、驻地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Ⅰ级响应
(1)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城区发生特大暴雨,城区道路严重积水,道路封闭,城区低洼地及生活小区被洪水内涝围困。
(2)I级应急响应行动
①I级响应行动建立在Ⅱ级响应行动基础之上;
②根据预警信号、会商分析结果,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的启动命令,或接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的启动命令,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启动I级响应;
③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召开紧急会议,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查险和防守措施,及时控制险情;
④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及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启动上一级预案;
⑤必要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紧急防范措施。
按照“谁先到达谁先处置,逐步移交指挥权”“属地为主、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原则,由属地、相关责任主体、相关行业防汛指挥部和责任单位,按照预案负责组织实施抢险。
城区内涝灾害发生后,属地防汛指挥部组织公安、消防、交通、城管执法、水利抢险队伍为第一响应力量开展先期处置。随着事态的发展,当市防汛指挥部领导赶赴现场时,属地防汛指挥部视情况向市防汛指挥部领导移交指挥权。
属地防汛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协同应对事件发生,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根据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或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指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紧急情况转移避险决定、命令,实施人员转移避险,并在广播电视滚动播出灾害预警信息。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根据紧急情况转移避险决定、命令或者应急预案要求,应当通过广播喇叭、铜锣哨子、手机通信、上门告知等方式,立即通知动员并组织危险区域的人员转移避险。对人员已经全部转移的危险区域,撤离安置组应当采取设置警戒线等措施,并实行24小时动态巡逻巡查。
紧急情况解除前,严禁转移避险人员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对经劝导或者警告后仍拒绝转移的,或者在紧急情况解除前,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的,撤离安置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应当落实避险场所防火、防疫等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工作。武功县城区内涝灾害安置点详见附表4。
无法就地转移安置需要跨行政区域安置的,由市、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接收地的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安置。
紧急情况解除后,普集街道办应当对村庄及房屋受损情况组织核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被转移人员返回,并依法做好灾后安置工作。
转移安置费用,由县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省、市政府予以补助。
城区内涝灾害基本消除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原则,由相关指挥机构、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当发生城区内涝灾害时,各成员单位应通过网络、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无线电等方式保证通信与信息畅通。通讯运营公司主动做好通信保障,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满足防汛抢险工作需要。紧急情况下,应尽快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水利、消防、自然资源、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建立各自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抢险救援装备和人员力量,组建防汛抢险专家库,包含各相关行业技术力量。能够及时应对处置各类建设工程、供水、供电、供气、桥梁、管线、交通干线等基础设施抢险、抢修,以及人员紧急救护。
国网武功县供电分公司负责全县供电设施的防汛安全,保证城区防汛抢险、排涝、救灾的电力供应,协调安全用电,保证紧急情况时的电力供应。
县交通局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洪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交通工具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和通行。
县公安局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区防汛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县卫健局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以及易受内涝灾害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定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在调拨防汛物资时,要根据先近后远原则,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物资。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防汛抗洪抢险需要时,要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财政部门要安排各级应急度汛资金,并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用于我县应急安全度汛。
1.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不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防汛信息,根据暴雨洪涝灾害发展,做好动员工作,适时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抢险。
2.县城区防汛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在防汛期间,应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投入防汛抗洪抢险,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县政府加强对城区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工作。在防汛的关键时刻,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城区内涝灾害过后县政府要号召全县社会力量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县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防汛减灾工作重要性,增强广大民众的防汛意识,增强人民群众的防汛减灾意识和生产自救能力,并组织一定形式的防汛减灾演习,提高各级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城区内涝灾害发生后,武功县人民政府应当迅速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灾后救助方案,认真组织和落实有关方案实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针对防汛抢险救灾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县财政部门及时拨款,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
当城区内涝灾害造成工程水毁时,各职能部门应当立即开展水毁调查,积极争取中、省、市、本级财政资金,迅速开展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将损失情况及时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服务机构通报,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在城区防汛应急处置工作中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武功县城区防汛指挥部根据城区内涝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情况,对城区内涝灾害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总结、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总结评估报告。
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对在城区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或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灾害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由武功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武功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由县城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武功县县城防汛抢险预案》(2020年7月)废止。
下载:附 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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