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310160231439/2023-017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武政办发〔2023〕31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实行能源消费强度控制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中央和省、市继续把能源消费强度目标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列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为确保我县2023年度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县一产、二产、三产等各行业、各领域要主动适应节能新形势、新要求,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降耗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节能调控,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着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大力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确保完成年度能耗强度约束性目标任务,为实现“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主要目标
根据咸阳市“十四五”规划中各县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2023年全县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6%,并推动全县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
(一)积极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推进结构调整要正确处理节能降耗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以节能促发展,以发展促节能。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思路和产业布局,强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农业方面重点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着力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点;工业方面重点引进一批能耗少、污染小、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的项目,抓好现有工业企业的产业升级和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电、天然气、甲醇等清洁能源的利用;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电子商务等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通过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工作,实现经济发展和节能降耗的双赢。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推动节能降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进行排查整治,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并抓好高耗能落后电动机、锅炉等设备淘汰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做到宜调则调,宜改则改,严格管理,系统优化,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1.深化工业领域节能。把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着力点,坚持节约优先,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企业降耗增效,加快形成绿色集约化生产方式。实施重点用能企业、单位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计量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大力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强化技术节能。支持企业瞄准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等水平,实施一批节能技术产业化改造项目,加大先进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力度。加强对高耗能企业在节能领域的监测和管理,加大对陈旧落后设备、老旧变压器、电缆等进行更新和更换,坚决抑制无功消耗等能源浪费现象。对年用电量超过300万度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加强监测监控,做到合理用能。从源头上遏制“两高”行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和落后技术工艺或生产设备项目(企业),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审批,已开工或投产的,要停产整改。
2.推进建筑领域节能。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引领,发挥示范效应。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再生建材等绿色建材,全面提升新建建筑能效。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大力推广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扩大“禁实”区域,对空心砖、保温墙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逐步向农村推广和使用,确保全县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到95%以上。加快地热开发利用,进一步扩大地热供暖面积,加大对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节能改造,推行热量分户计量,对节能措施不到位的新建建筑要进行整改并暂缓竣工验收。
3.推动交通领域节能。进一步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线路,将公交线路进一步向农村偏远地区延伸,完善公交换乘体系。新增或更新的车辆积极使用电动或高于现行新车排放标准的车辆,加大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车、出租车等领域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加气站、充电桩等基础配套设施的规划布点和建设运营。倡导“135”出行方案,即一公里内步行,三公里以内骑自行车,五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4.加强公共机构节能。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机关节能管理与检查。各单位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合理设置灯具数量,改造电路控制方式,楼道、门厅、庭院等公共区域照明,推广使用声控、光控和时控等技术。离开办公区时必须随手关灯,人走断电,坚决杜绝“长明灯”。各单位自行安装的LED电子幕、景观灯等,在晚上10点前一律关闭。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节假日封存,促进行政机关办公全面节能。强力推广节能用电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要把办公楼、宾馆、商场等用电大户作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空调温度和照明控制,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减少会议场次,压缩会议规模,合理设置会议照明、音响。文件材料必须使用双面打印,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切实减少纸张消耗,减少和杜绝使用一次性签字笔或圆珠笔,推广使用节能环保铅笔、再生纸等绿色办公用品,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并做好回收利用。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共享使用,不使用时即行关闭,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与城区路灯、景观灯、广场照明及亮化工程等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在不影响民生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要最大限度减少城区道路照明的时间和密度,通过适时调整照明时间降低能耗总量。
5.强化水资源节约。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加快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开展节水综合改造示范。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管,鼓励一水多用、优水优用、分质利用。在农村推广使用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和器具,各单位必须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更换老化及不节水器具,防止“跑、冒、滴、漏”等资源浪费现象发生。单位内部绿地养护用水,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进行灌溉,鼓励建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用于绿地浇灌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要加强对重点用水企业的监管,积极推广水的循环利用,依法从严查处各种浪费水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行为。
(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要求,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落实合同能源管理资金奖励政策,加快实施节能改造,降低企业用能成本。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
(五)严格节能监督检查
制定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等专项监察,加大能源管理岗位设立、节能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等节能管理基础工作督查力度,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确保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有效落实。
(六)提高节能管理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深入推进能源计量示范建设,加强能源计量技术服务和能源计量审查。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府节能管理部门、节能监察机构、重点用能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能耗强度控制工作是省市对我县考核的“一票否决”指标,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是必须严守的硬约束、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能耗强度控制对促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能耗强度控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担负起节能降耗的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节能降耗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保质保量完成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工作职能职责,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能耗强度控制工作。紧急情况下及时响应预警调控方案,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有序、平稳开展。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着力协同推进,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努力破解各类瓶颈与障碍。
(三)开展全民行动。加强能耗强度控制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全民节约行动、节能和绿色生活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商超、进社区、进家庭”等专项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鼓励公众参与节能降耗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节能降耗法规、标准和知识,为节能降耗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武功县节能降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职责任务表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武功县节能降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节能降耗工作职责任务表
单位 |
工作职责任务 |
备注 |
县发改局 |
负责抓好全县工业企业节能重点项目和循环经济项目的审批工作,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落实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气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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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局 |
负责全县工业企业节能目标完成及节能措施落实。制定全县工业领域节能相关规划、政策文件、行动方案。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加强对工业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完成上级工业部门下达的年度监查任务。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能效水平对标达标、能效“领跑者”遴选活动。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组织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对重点企业和全县规上企业实施监控,对用能大户逐户研究节能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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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负责全县建筑领域节能目标完成及节能措施落实。制定全县建筑领域节能相关规划、政策文件、行动方案。提升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国家节能强制性标准。明确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装配式建筑发展年度目标并完成任务。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气化武功”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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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 |
负责全县交通领域节能目标完成及节能措施落实。制定全县交通运输领域节能相关规划、政策文件、行动方案、标准规范。组织交通运输行业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的技术推广应用。提升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中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比重。加快对耗油大、过期的营运车辆进行淘汰与更新。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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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事务服务 中心 |
负责全县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目标完成及节能措施落实。制定全县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相关规划、政策文件、行动方案。完成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目标。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目标分解、名单公示、培训、工作总结报送、监督考核、节能监察等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汇总表。完成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县级部门和镇办的年度绩效考核。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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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
负责全县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等行业节能工作。研究制定推进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年度落实计划。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等监督检查。组织有关技术机构开展能源计量技术服务,总结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在推动能源计量体系建设,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方面,安排资金投入或政策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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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
加快地热综合开发利用,进一步扩大城区地热供暖面积。落实供热计量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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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武功分局 |
加强对工业企业在节能领域的监测和管理。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对重点企业和全县规上企业实施监控,对用能大户逐户研究节能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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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分公司 |
对用电大户实施监控,必要时对总量进行限制,改造落后废旧用电设备,实行阶梯电价,健全完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机制,加快实行电力需求侧管理,对居民用电适度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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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
负责全县农村农业节能工作,加快循环农业发展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和装备,推广先进的节油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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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
在水利系统和水利工程积极推广使用节能设备,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建立完善节约用水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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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
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工作,制定本系统节能规划和目标,加强本系统节能管理,推进学校及下属单位的节能技术应用。做好中、小学生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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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健局 |
负责全县医疗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制定本系统节能规划和目标,加强本系统节能管理,推进节能技术应用,定期对本系统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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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执法局 |
负责全县道路与城区路灯、广场照明及亮化工程等节能降耗措施的落实、督促和检查。落实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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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高新区管委会 |
对高新区所有企业进行节能降耗方面宣传和监控,指导企业开展节能技改和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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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
负责对全县各镇(街道)及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数据的定期监控、分析和反馈。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能源统计与核算制度。上报能源统计数据准确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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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
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保障全县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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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 |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进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对群众的节能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各行业、各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完成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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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 |
做好节能降耗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全县节能降耗工作进展情况及先进典型并曝光反面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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