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310160231439/2025-009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类 别:A
签发人:李联国
张胜利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县城园林公园东侧路灯进行改造提升的议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议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规定,园林公园东侧为次干道路,因于居住区皇嘉瑞云D区紧邻,路灯的亮度标准应为20--30LX,即人能在5—10米的范围内看清楚。
针对步行街路灯老旧、部分路灯长久不亮问题,我局广场服务中心要求专业人员对公园照明设施逐一排查、检修,并对存在问题灯杆线路故障修复、更换,目前现已恢复照明。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定点按时巡查检修,安排专人负责修复受损路灯,解决断点较多、逐点修复难度大的问题,保障市民在公园内的夜间通行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反馈,也欢迎你们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再次提出指导意见,我们将不断努力,继续完善提高工作水平,给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武功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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