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人民政府

手机版 | | 无障碍 | 智能机器人 | 长者模式 | 本站支持IPv6 登录 注册
| 无障碍 | 长者模式 | 本站支持IPv6

是否打开信息无障碍浏览

首页 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减税降费正文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时间: 2023-08-01 09:30:0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武功县税务局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310160231439/2023-0169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发布机构 武功县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