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310160231439/2023-02144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武功县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主题词 |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县的1家食品经营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 武功县世纪家福优鲜生活超市
(一) 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嗪
生产日期:2023-09-26
(二) 风险控制及处罚情况
武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向武功县世纪家福优鲜生活超市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该店采购该批次香蕉24kg,销售24kg,已全部销售。武功县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1月2日立案,2023年11月15日结案。该单位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及食品安全隐患,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进行行政处理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武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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