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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23-03-24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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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310160231439/2023-00553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武政办发〔2023〕6号 发布机构 武功县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各镇人民政府,普集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

现将《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3

武功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统筹管理,合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进一步规范和科学调控土地市场,积极发挥计划的引导作用,为加快建设“三强四美”现代化新武功提供坚实用地保障。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县用地需求及土地市场供应能力,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以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为目标,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立足保护资源、保障发展、服务民生,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供应结构,盘活存量土地,进一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在严格控制土地市场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用地的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强度以及产出强度,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3.供需平衡原则

随着城镇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会不断增加,但建设用地的供给非常有限,最终必然导致建设用地在高价位下的供求平衡。要在减少占用农用地的条件下实现非农用地的供求平衡,必须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提高土地利用的规模效益。

4.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六)《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七)《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八)《武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九)武功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计划范围和计划期限

(一)计划范围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武功县行政辖区内计划期内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年度

本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期限为一年。计划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年度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3年度武功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40.9730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3年度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7.249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工矿仓储用地85.252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5.38%;住宅用地19.860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0.3742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9.486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8.2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2.496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49% ;交通运输用地96.1135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9.8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集中向县城城区布局,促进城区建成集商务、文化和居住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发展型城市核心区;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我县高新区和农产品加工贸易示范园武功园区,通过用地供应导向促进产业用地的集聚发展;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推进学校、活动场地、机关办公建设等为主体,向社区化与集中办公区域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承载体。

(四)供应方式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及工业用地供应原则上采取以市场导向为动力,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通过划拨方式供应。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发展方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合理安排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适度供应符合中心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中心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优势产业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用地需求。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性发展。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着力从存量土地挖潜,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对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土地一级市场开发机制,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形成土地市场协调发展、规范有序、资源利用、集约高效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

六、计划实施保障

(一)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

对于列入2023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项目,用地单位及项目牵头单位应切实负责,积极筹措资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各有关部门对项目办理土地供应相关手续应予以支持配合。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列入指标安排使用计划的项目应当进行跟踪管理,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难等问题,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要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处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矿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应当于每季度结束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汇总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应管理。

在土地供应过程中,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土地供应项目的审批,严把项目土地供应规模和土地供应方式,使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切实得到合理利用。对土地供应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及时纠正。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供应土地的后期监管,对不按土地供应要求利用土地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从而确保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2023年住房供应计划汇总表

附件1

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盖章: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陕西省

咸阳市

武功县

240.9730

7.2498

85.2520

19.8609

0.3742

19.4867

32.4968

96.1135

0

0

注: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中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的"总量" + 公共租赁房中的"划拨"和"出让" + "限价商品房"

2023年住房供应计划汇总表

盖章:                                                                                                       单位:公顷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中小套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

用房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中小套商品住房

划拨

出让





陕西省

咸阳市

武功县

19.8609

16.7589

3.1020

0.3742

0

0

0

0

0

0

0

0

19.4867

19.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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